各县区团委,县区科技局:
为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导广大农村青年以实际行动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应有贡献,发挥广大农村青年在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推动我市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发展。团市委、市科技局决定,继续在全市农村青年中开展2004—2005年度“青年科技示范户”和“青年星火带头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青年科技示范户”和“青年星火带头人”活动按种养殖项目进行评选。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青年科技示范户”基本评选条件
1、年龄在40岁以下,直接从事以上项目生产的农村青年均可参加评选。
2、从事以上项目的生产者,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示范带动作用显著者也可参评。
3、以一户或一个人(法人)的生产经营实体作为考评依据,经营方式不限。
4、其生产规模(面积、产量、产值)在当地青年经营的同类项中相对较大,实行规模化生产。
5、从事的生产项目符合“两高一优”要求,在采用新品种,推广新技术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经济效益显著,2004-2005年的产值、利润、税收等项目指标进入本地先进行列,年人均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或户纯收入达15000元以上。
7、积极服务社会,扶贫帮困,带动当地群众发展生产,科技致富。
(二)“青年星火带头人”基本评选条件
1、年龄在40岁以下。
2、项目形成一定生产规模,具有较好经济效益,能够发挥技术辐射和带头作用。
3、连续三次获市级“青年科技示范户”称号。
4、个人开拓进取,事迹突出,有较大影响。
三、评选办法
(一)先以县区为单位进行“青年科技示范户”和“青年星火带头人”评选并按要求进行表彰,然后从中推荐上报。
(二)申报“青年科技示范户”需填写柳州市“青年科技示范户”申报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申报“青年星火带头人”需填写“青年星火带头人”申报表,并附2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有关联办单位的公章盖齐全,将材料一式两份于2006年4月10日前报送团市委城乡工作部,过期自误。
(三)为鼓励先进,各县区在柳州市“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中表现突出、讲求诚信;项目效益显著,带动效应明显的青年农民可以优先推荐参评。
(四)全市表彰“青年科技示范户”150名,“青年星火带头人”50名,定于“五四”青年节表彰。
(五)“青年科技示范户”及“青年星火带头人”名额分配,参见评选名额分配表(附后)。
四、评选要求
六县四城区团委做好评选申报工作,对上报的材料要严格把关,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参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 柳州市“青年科技示范户”申报表
2. 柳州市“青年星火带头人”申报表
3. 柳州市“青年科技示范户”及“青年星火带头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06年3月28日